潍坊有车一族:朋友来借车,把这条微信转给
导语
日常生活中,向熟人借车使用或借车给熟人使用是很常见的事情,而面对因为借车后发生的交通事故,车主和借车使用人应承担什么责任?你们如何看待借车问题呢?
市民A说
能张口向自己借车的人,肯定是关系不错的,如果不借,很有可能就把对方给得罪了。但他有一个原则,借自己车的人必须有驾驶执照,开车稳当。
市民B说
他曾经给一位大学同学把爱车借出去4天后,当时车被还回来时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隔了两天他去洗车时,发现车头右前侧被撞了一个拳头大小的坑。当时把他气坏了,可还不好给同学打电话发脾气去质问。他后悔把车借出去了,但反过来一想,如果拒绝了,肯定就惹对方生气了。
市民C说
老婆与车恕不外借!
把车子借给别人开,如果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作为车主一般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湖州南浔区法院近日对一起酒后驾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车主无须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为什么?
案情
26岁的王某和大他一岁的阿良都是浙江湖州南浔当地人,去年5月19日晚,两人相约一起喝酒。当晚王先生是开自己的车去的。他们和其他朋友一起喝到晚上10点多,期间大家都喝了不少酒。到了晚上10点40分左右,王先生发现阿贵不见了,问其他朋友,才知道阿贵有急事走开了,还把王先生的车开走了。
想到阿贵刚喝过酒,开车搞不好会出事,王先生拿起手机就拨打报了警,并在报警时如实说明阿贵是酒后驾驶。没想到王先生放下电话才10分钟,阿贵开车撞人的消息就传了过来。
被阿贵开车撞伤的李女士是当地人,事故发生时她正骑着电动车赶路。交警部门认定,阿贵属于醉酒驾车,负全责,李女士的伤势构成十级伤残。
事后,阿贵仅支付了李女士2.4万元医药费就再也不肯赔钱了。今年7月,王女士一纸诉状将王先生、阿贵以及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院,索赔17万余元。
王先生收到法院传票的时候觉得冤枉,他自己没同意借车给喝酒的阿贵,又及时报了警。法庭审理后认为,王先生虽系肇事车辆车主,但在事故发生前就报警称车辆被他人开走,故其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别人把车开走车主怎么证明自己无责?
对于车子被别人开走特别是出借车辆给他人后,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一定争议。《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什么是机动车所有人的过错?
根据年12月2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各位网友,你们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私家车借还是不借?转给你身边的小伙伴们吧~
来源:湖南高速交警、潍坊交警
欢迎白癜风用什么药物治疗白癜风有治疗好的吗
转载请注明:http://www.weifangzx.com/wfswh/437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