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律师于杰交通事故赔偿必知的法律知识
“上有老,下有小,出了事故不得了。”
交通事故纠纷是身边最为常见的法律纠纷之一,今天选取读者回复的关键词,对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常识进行梳理,以供分享。
一、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是指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保险公司等相关责任人对受害者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进行的赔偿。
(一)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1.一般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
2.因伤致残时,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和后续治疗费。
3.因伤死亡时,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和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一般是车辆或其他财物被损坏后所需的维修费用。
二、赔偿项目的计算
(一)医疗费主要包括诊疗费、医药费和住院费。
(二)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收入状况确定。(具体详见本号)
(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亲友护理时,按照亲友的误工费计算;如果护理的亲友没有收入或雇佣护工时,按照当地的护工费用计算。护理费赔偿一般仅限一名护理人员的费用,医院或鉴定机构的证明为准。
(四)交通费仅限就医看病所支出的交通费用。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是30~50元/天。
(六)住宿费一般只在外地治疗时才赔偿。
(七)营养费指医疗费之外的营养食品、药品的费用,医院意见确定,一般按住院天数折算为30~50元/天。
(八)残疾赔偿金要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一个比例,再按照当地上年度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死亡赔偿金直接按照当地上年度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丧葬费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确定一个比例,按照当地上年度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未成年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是残废人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要保存的证据
(一)医疗费:医院发票、病历、诊断证明。
(二)误工费:工资单、请假证明等。
(三)交通费、住宿费:车票、住宿发票。票面上的信息要跟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四)护理费:护工费用发票。没发票的话护理人员要出庭作证。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住院证明、医院意见、鉴定机构意见。
四、找谁赔/谁要赔
(一)肇事者
(二)保险公司
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要三责险限额范围内赔偿。
(三)车辆挂靠公司、车辆登记人、前车转手人、被套牌人、4S店或二手车市场、驾校、道路施工方、道路公司。
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在交通事故赔偿金额计算出来之后,还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认定的责任划分比例,决定最后的赔偿金额。
交通认定书往往根据当事人各自的过错分别注明: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并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责任认定的大小直接决定着后期赔偿的比例,如果不服认定书中责任认定的,一定要及时反映。一方面,可以在收到认定书3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另一方面,也可以在收到认定书6个月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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