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

潍坊城区划分18个功能区奎文发布


为进一步做好中心城区声环境保护工作,近日,潍坊印发《潍坊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通知。区划范围为潍坊市中心城区范围,主要包括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及综合保税区的中心城区部分,面积约.86k㎡,划分为18个声环境功能区。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各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环境噪声限值。

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共分为四种类型。1类标准适用区域: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类标准适用区域: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3类标准适用区域: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类标准适用区域: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潍坊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18个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86k㎡,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为38.33k㎡,占区划总面积的8.25%,主要涉及4个区划单元:分别为4、6、9、14;2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为.77k㎡,占区划总面积的64.92%,主要涉及6个区划单元:分别为3、5、8、10、15、18;3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为.76k㎡,占区划总面积的26.84%,主要涉及8个区划单元:分别为1、2、7、11、12、13、16、17。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未扣除其内道路及4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

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的原则,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铁路交通用地边界线外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划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本区划4a类区涉及的高速公路、快速路、城市主次干道共计条,其中高速公路4条,轨道交通4条,快速路14条,主干路45条,次干路81条。本区划4b类区涉及的铁路干线5条,分别为济青高铁、胶济铁路、津潍高铁、潍莱高铁和潍烟高铁。当上述道路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时,距离为55m;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时,距离为40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时,距离为25m。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各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环境噪声限值。

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越)噪声的影响,不适用于本方案。大型工业区中的生活小区,按2类声环境功能区管理。本区划实施以后,新建的包括铁路、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等交通工程,自规划项目确定之日起,将交通干线沿途区域或线路边界线外一定区域适时调整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

本规定自年10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年10月3日。

来源: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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