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审核职责,深化四项制度、建立三项机制、创新一项改革,实现法制审核“全覆盖”,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四项制度推动全方位审核
出台《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核程序规定》,修订决策程序、文件制定、合同审核操作规程,构成完备制度体系,实现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及常务会议议题全方位审核。去年以来全市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93件、其他政策文件件、重大行政决策件、政府合同件,市本级审核各类项目件,审核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和其他涉法事务件。
三项机制推动全过程审核
强化事前监管,推动部门在政策起草阶段加大社会参与力度,做好评估论证、部门初审、集体研究等前置程序,提升起草质量和审核效率,去年以来备案审查各级各部门文件件。实行全面评估,组织开展文件实施后评估、决策后评估和政府合同履约评估,通过动态监管增强政策实效。坚持定期清理,全年组织开展多轮政府文件专项清理,先后梳理审核文件余件次,持续维护政策环境,形成全过程监管闭环。
一项改革推动全覆盖审核
市委依法治市办出台《关于推进镇街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建立镇街合法性审核机制,形成依法治镇(街)委员会统筹推进,党政办公室、司法所主导,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为补充的审核模式,将镇街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等全部纳入审核范围,压实合法性审核“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治理法治水平。去年以来,镇街审核各类事项件。
原标题:《潍坊市司法局法制审核“全覆盖”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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