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联交易占比较大
1、关联销售占比较大
(1)报告期内,你公司是与自身产品终端市场存在竞争关系的美国福禄国际股份有限公司Mach2b系列水刀切割平台的唯一供应商(采取贴牌销售)。美国福禄国际公司年12月通过受让你公司原股东5%股份成为你公司关联方,目前持股比例为4.60%。年度至年度,你公司向其销售的产品金额分别为.15万元、3,.11万元和3,.89万元,占总销售金额的比重分别为9.56%、22.91%和21.22%,销售毛利率分别为30.83%、34.11%和33.90%。上述情形对你公司的独立性存在影响。(2)实际控制人于省宽等原国有企业新乡机床厂领导、管理人员共同出资设立了新机股份等众多从事机械、机械零配件铸造及机加工业务的公司(下称“关联企业”)和你公司,多数与新乡机床厂有业务、人员上的承继关系;报告期关联企业与你公司持续存在多项关联交易,交易的必要性存疑。你公司的独立性存在瑕疵。(3)你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智能化产品代理销售两部分,年毛利比重约为75%、25%。其中,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业务市场竞争激烈,年你公司在建筑智能化前50名企业中的市场占有率约1.29%。年9月,金石投资、滨江控股、自然人股东吴忠泉和杨铿增资成为你公司第四至第七大股东。年至年,你公司与上述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智能化系统集成业务销售金额分别为4,万元、4,万元、3,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分别为23.21%、19.67%、9.54%。(4)其中参股企业东芝白云真空开关管(锦州)有限公司的主营产品真空开关管主要配套在10-35KV真空断路器中,该公司年和年向广州东芝白云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占其自身营业收入的比重在30%以上,同期你公司与广州东芝白云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之间存在持续关联采购和销售。(5)你公司年至年上半年的关联销售分别为60,.72万元、26,.60万元、32,.18万元和25,.16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4.87%、30.37%、28.35%和33.35%,你公司业务独立性存在严重缺陷。(6)年、年营业收入、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农用保温材料销售的大幅增长。新疆灿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新疆润普涤纶制品有限公司分别是你公司年、年农用保温材料的唯一经销商,新疆灿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你公司年第一大客户,新疆润普涤纶制品有限公司为你公司年第二大客户,你公司农用保温材料的销售对新疆灿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存在重大依赖。(7)福能发电公司为你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控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销售,以天然气、重油为发电燃料。年-年,你公司对其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3,.17万元、5,.17万元及44,.83万元,占你公司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46%、6.47%及23.16%。(8)湖北省内炸药生产、经营企业通过合资成立湖北联兴公司对省内工业炸药的供销进行管制。你公司作为湖北省内第一大炸药生产企业,也是湖北联兴持股13%的第一大股东。报告期你公司关联销售金额及比重较大,年、年、年发行人37%、45%、43%的销售收入通过湖北联兴实现,难以判断此种模式对你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9)三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是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独家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年12月三一电气对你公司增资万股,占你公司注册资本的3.7%,为你公司第三大股东。年度和年度,你公司对三一集团及其关联方的销售额分别为万元和万元,分别占你公司销售收入的8.55%和40.24%,连续两年为你公司第一大客户。你公司对三一集团及其关联方的销售额年度比年度增加万元,你公司同期主营业务收入增加万元。你公司年度其它产品的营业收入增长不明显,只有焊接机器人产品的销售出现了大幅度增长,增长额为万元,并且全部来自于对三一集团及其关联方的销售增长。你公司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对三一集团及其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你公司年度的成长性也明显依赖于三一集团及其关联方,这种增长的可持续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对你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可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10)年9月富通集团参股你公司,持股比例为15%。年7月你公司与富通集团签订有效期为6年的《长期供货协议》,富通集团承诺自合同签订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向你公司订购钢塑复合带和铝塑复合带的总量不低于其全部采购量的70%,且不低于4,吨;自年12月31日起至协议终止期内,每年向你公司订购的钢塑复合带和铝塑复合带的总量不低于其全部采购量的70%,且不低于4,吨。富通集团将成为你公司第一大客户,你公司对富通集团形成一定的依赖。年7月-年6月,你公司与富通集团及其子公司的销售量仅为吨,仅完成上述《长期供货协议》中富通集团承诺的自合同签订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采购量的28.7%,无法判断上述《长期供货协议》的可执行性或真实性。因富通集团为你公司重大客户,上述事项有可能对你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招股说明书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上述相关事项。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四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符。(11)申请人报告期内向关联方无锡尚德、洛阳尚德销售货物(全部为单晶硅片)的金额分别为4,万元、22,万元和44,万元,分别占当年单晶硅片销售收入的比重为52%、49%和80%,年申请人与关联方无锡尚德、洛阳尚德销售货物的金额和比例大幅增长。(12)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2、关联采购占比较大
(1)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你公司主要原材料铜占营业成本的比重近70%。报告期你公司向盛洲铜业等自然人王国际控制的企业主要采购3毫米铜丝等,三年度的合并采购金额分别为3.87亿元、3.18亿元和4.64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7.21%、44.77%和44.95%。从以财务入账日为口径的统计看,年与年,你公司不同客户采购价格基本持平,但年,除1月份外,你公司向盛洲铜业采购均价均低于其他客户。你公司原材料采购较为集中,且年采购价格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将对你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2)年10月,你公司将原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维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威久工贸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后,东莞市维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继续为你公司提供机顶盒的外协加工,并代购部分辅料。年至年,你公司与其交易金额分别为.48万元、.43万元、.87万元,占你公司当期外协金额的比例分别为89.14%、79.81%、35.09%。报告期内你公司转让子公司东莞市维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前后与其交易金额较大,业务体系的完整性存在瑕疵。(3)你公司拥有晶体生长设备设计和制造技术,报告期内你公司的晶体生长炉体集中向关联方西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购买,交易金额以及占你公司全部固定资产采购金额的比例逐年上升;报告期内你公司与关联方西南技术物理研究所、北方激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间持续存在激光晶体、蓝宝石晶体、激光应用设备的关联销售、受托研发等关联交易,最近两年一期,关联销售产生的毛利占毛利总额的比例呈上升趋势,交易的公允性存疑。创业板发审委认为,你公司的独立性存在瑕疵,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第十八条的规定。
(4)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14家企业从事酒类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你公司从14家关联酒类生产企业采购产品的金额分别为1,.27万元、2,.69万元、10,.28万元、8,.40万元,占你公司同期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2.27%、3.48%、9.87%、11.00%,金额与占比均呈上升趋势。
(5)年12月,你公司股东资兴良美以每股3.90元增资万股,占你公司发行前股份4.99%。你公司在年10月至年3月间向资兴良美采购7—8龄雌性西伯利亚鲟、杂交鲟和史氏鲟,该批采购鲟鱼价值共计3,.10万元,重量共计.49吨,计划于年、年和年实现加工;你公司年和年营业收入分别为7,.28万元和10,.9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10万元和3,.39万元,扣除与资兴良美关联交易影响后,你公司年和年营业收入分别为6,.83万元和7,.5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85万元和2,.00万元。上述交易对你公司年和年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影响重大。
创业板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不符。
(6)河源特灵通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妹夫梁秉东(林含笑配偶)控制的企业,是你公司的主要代工厂之一。年至年,你公司对河源特灵通的委托加工交易占当期同类业务的比重分别为32.60%、22.62%及36.04%。年度,河源特灵通为你公司加工手机.59万部,占河源特灵通总加工量的74.13%。综上,报告期内你公司的独立性存在缺陷。
(7)发审委在审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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