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

潍坊交通违法举报,月入不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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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伴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长,部分驾驶人争道抢行、插队加塞、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引发交通拥堵甚至交通事故。为进一步改善市民出行环境,提升文明城市形象,鼓励公民参与交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东省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等规定,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于年3月11日起,启用“潍坊市交通违法举报平台”,受理群众举报信息,对举报人给予奖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潍坊市辖区范围内。

二、举报内容

1、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的;

2、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俗称“加塞”);

3、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骑压实线行驶的、实线区域变更机动车道的);

4、机动车违反规定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5、在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点违法掉头的;

6、在禁止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违法转弯的;

7、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8、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在未安装电子警察的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

9、驾驶机动车时吸烟、饮食、向道路上抛洒物品或者手持方式使用移动电话的;

10、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奖励标准

举报奖励将通过关联举报人银行卡方式进行发放,对举报的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经查证属实,且最终作为道路交通违法处罚依据的,每采用1条,给予20元奖励,同一人每月累计不超过元。

四、举报信息不予采用的情形

1、匿名举报的;

2、举报人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使用他人身份信息举报的;

3、举报事实不清或举报信息无法作为交通违法处罚依据的;

4、举报人在违法状态下采集举报信息的;

5、伪造、变造举报材料的;

6、举报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已被发现的;

7、从事交通管理工作相关人员履行职务行为的;

8、其他不予采用的情形。

五、举报渠道

交通违法举报信息将通过“潍坊市交通违法举报平台”进行举报,具体可拨打-、咨询。

特此通告。

年3月7日

来源:潍坊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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