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皮肤病医院哪个好呢 http://www.zgbdf.net/baidianfeng/zhiliaozhunbei/46914.shtml00年月4日1—4时,山东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3例,累计确诊病例98例(含重症病例1例,危重症病例4例,出院13例,无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38例,现有疑似病例94例。截至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已解除医学观察人,诊断为疑似或确诊例,尚有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详见下表(单位:例):
备注: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疫情信息报告新要求,医院所在县区统计。
最新消息:月4日
潍坊市奎文区北苑街道发布
《关于辖区各居民小区临时封闭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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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居民朋友们: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有效切断病毒传播,保障辖区内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北苑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00年月5日零时起对北苑街道辖区内各居民小区采取临时封闭管理。1.确需上班的居民需持所在单位或企业出具的证明方可进出小区,对允许开业的商店、药店和果蔬生鲜店,从业人员由社区居委会出具从业证明,否则无法进出。上班人员进出时间为:上午06:00—09:00;下午17:00—0:00。.家中如有发热人员,请与所在物业或者社区居委会联系,做好隔离观察。如需外出就医,回小区时需要带好病例及医嘱,否则不能进入小区。3.潍坊市以外回北苑街道辖区人员要做好登记,并自觉在家隔离14天方能外出。4.各小区内的居民请不要随意在小区内走动,如需购买蔬菜等日常用品,可联系物业和附近超市,我们将尽力协调送货进小区,确保小区内居民日常生活用品的供应。请各位居民放心,北苑街道一定会协调好、保障好辖区内居民日常生活用品的供应,您的满意就是我们街道工作人员努力奋斗的方向。5.疫情期间,请尽量不要网购、叫外卖,我们无法确认这些物品经过了何人之手,是否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为了您和您的家人,为了小区居民的安全,请各位居民暂时不要网购和叫外卖。各位居民,疫情期间,以上措施只为了保护您和您的家人不受病毒侵害,给您造成的一些不便还请谅解。请各位居民权衡利弊,收起无所谓的心态,千万不可麻痹大意。想想您家中的父母和孩子,请务必配合工作,团结一致,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万分感谢!您的配合就是对我们最有力的支持,请您和您的家人克服寂寞,放心在家中团聚,让我们各司其职,一起努力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北苑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00年月4日﹌﹌﹌﹌﹌﹌﹌﹌﹌﹌﹌﹌﹌﹌﹌﹌﹌﹌﹌﹌﹌﹌﹌﹌﹌﹌﹌﹌﹌﹌﹌﹌﹌﹌﹌﹌﹌﹌﹌﹌﹌﹌﹌﹌﹌﹌﹌﹌﹌﹌﹌﹌重磅,潍坊市政府发布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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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积极扶持企业发展,努力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积极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项目开工建设
1、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连续性生产企业要加强调度,科学组织,努力增产增收。尚未复工复产的,各级政府要积极帮助解决用工保障、资金支持、疫情防控、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尽快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落实好生产企业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省疫情防控要求,建立复工复产备案制度,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报所在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形成从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企业复工前要对厂区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宿舍等区域和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复工后要在每日上班前和下班后对相关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要多次消杀。要认真排查每名职工节日期间出行和参加聚会情况,详细掌握每名员工来源、健康状况,做到“一人一册”。全面做好职工个人防护,复工企业要设立测温点和临时隔离室,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落实好岗前体检制度。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复工企业要采取错时分批上下班,鼓励通过电话、网络、视频部署工作和网上办公,避免召开人数过多的会议和培训。有食堂的企业要避免集中就餐,有宿舍的企业应尽量避免多人同室。严格执行全封闭门禁制度,对厂区全封闭管理,人员进入厂区一律佩戴口罩。货运车辆开辟单独通道并全面消毒,并到指定区域进行接洽,接送货场与生产区域严格进行物理隔离。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实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情况日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3、全面加强复工复产企业生产组织调度。要遵循疫情防控、生产经营、安全生产“三不误”原则,指导帮助企业提前备足原材料,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及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秩序。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中遇到的困难,要及时向市、县政府汇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应急局、市人社局)4、对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和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积极创造条件复工续建或新开工建设,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能耗、煤耗指标,优先推荐省重点项目、省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优先申报国家级、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5、强化审批服务,加快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对具备开工、续建条件项目审批手续的办理,实行特事特办,快审快批,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局)
二、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
6、加大财税政策支持。(1)对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用于疫情防控的财政性资金,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70号)规定的,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企业因疫情防控发生的资产损失可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3)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疫情防控的捐赠支出,可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4)因受疫情影响,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确有困难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延期办理纳税申报。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5)自00年1月0日起,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取消出口退税申报期限(次年4月30日前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限制。对具备申报条件的企业,全面推行无纸化申报,6个工作日内办结退税业务。其中,一类企业的退税业务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或有特殊要求的出口企业,开辟出口退税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力争4小时完成出口退税审批。(责任单位:市税务局)7、加大金融支持。(1)加大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对市级以上发改、工信等部门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疫情防控期间新发放和续贷的贷款,市县财政部门按合同期贷款基础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享受贴息支持的借款企业应将贷款专项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重要医用、生活物资平稳有序供应,不得将贷款资金用于投资、理财或其他套利活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加大对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企业的信贷支持。各银行机构针对疫情防控涉及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等企业,提供专项信贷服务,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简化信贷审批手续,提高信贷审批效率,实行优惠利率,合理安排融资期限,最大限度满足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合理资金需求。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对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运用,创新和丰富线上贷款产品,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银行等线上方式实现融资对接,切实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服务便利度。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要发挥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作用,支持金融机构运用央行资金定向优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潍坊银保监分局)(3)妥善解决困难企业融资问题。全市银行系统实行特殊时期信贷管理策略,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服务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潍坊银保监分局)(4)提升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质效。金融机构要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对接,通过开展企业走访、线上访问等工作,了解授信客户疫情影响情况和金融服务需求。对受到疫情影响出现暂时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有针对性地提供金融支持,帮助其缓解经营压力,00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各银行机构压降成本费率,确保0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年同期融资成本,对市工信部门重点包靠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发放或续贷贷款利率在原水平上下浮10%。(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潍坊银保监分局)8、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努力稳定就业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上年度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返还,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9、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10、发放就业社保补贴。对中小企业在本政策有效期限内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政策规定的有关社会保险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11、减轻中小经营业户租金负担。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减免疫情防控期间租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努力为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提供可靠保障
1、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骨干商贸流通企业所有门店正常营业,关闭的立即复工。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至少确保一处农贸市场正常营业。鼓励支持各类市场、超市积极组织货源,启动实施“点对点”监测补货保障机制,提升缺货商品补货效率。将重要防疫和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绿色通道政策,确保“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强化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严格价格监管,必要时启动价格干预机制。严肃查处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13、畅通农产品及农牧业生产资料运输通道。各县市区尽快制定物资保障车辆通行证印制发放实施细则,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做好防控疫情及运输生活急需物资车辆道路安全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优化物资保障车辆通行证申请、审核、发放流程,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快恢复农产品及农牧业生产资料流通秩序。〔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14、拓宽蔬菜销售渠道。在蔬菜生产合作社(市场)设置“绿色通道”明显标识,确保购菜客商进得来、出得去、运得顺;积极搭建线上销售平台,开展网络下单配送服务,网上选菜、免费宅配,通过大型超市向农村社区超市门店配送蔬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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